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督导〔2023〕30号)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,结合本院实际,本学期第16—19周(2023年12月18日—2024年1月14日)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。
一、首先学院成立教学检查组,组织安排并督促教学检查任务的落实和抽查。
组 长:李孝良
成 员:沈树周、邹海明、李飞跃、赵建荣、张振国、纪文超、王艳、王泓、鲁立江
秘 书:李卓冉
二、2023年12月12日,学院教学检查组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。
三、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。预计于第16周,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,传达教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,对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。
四、组织进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考核。预计于第17周完成质量评价工作组、同行评价和教学改革与创新得分工作。
五、第16周,检查教学工作材料、领导干部听课、学生信息员工作等基本教学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情况。
六、第16-18周,督查期末考试。强化考试管理,主管教学副院长责成教研室主任把关期末考试试卷命题组卷质量,并对监考、试卷批改、试卷分析、成绩录入及考风考纪等工作进行督查。
七、第16-18周,检查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。
八、第18周,教学检查总结。整理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,分类处理并存档。教学秘书结合本院自查结果,汇总情况,形成总结,并反馈相关领导和教师。
202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