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实验教学中心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,结合本院实际,于第10-11周(2023年11月6日—11月19日)
一、2023年11月6日,学院成立教学检查组,组织安排并督促教学检查任务的落实,并负责院内抽查。
组 长:李孝良
成 员:沈树周、邹海明、李飞跃、赵建荣、张振国、纪文超、王艳、王泓、鲁立江
秘 书:李卓冉
三、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。预计于第10周,召开全院教师专题会议,传达教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,对本次教学督查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。
四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。第11周周五前,召开学生代表暨学生信息员座谈会,针对教师授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教务员填写座谈会记录表,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授课教师。
五、召开教师座谈会。第10周周三前,召开教师座谈会,交流教学经验,研究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,了解学生意见,教学秘书整理填写教师座谈会记录。
六、第10-11周,重点通过随堂听课和学生信息员的反馈和信息,了解、检查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情况。结合教学督导反馈和各级教管人员及教师听课结果,学院内部对教师的课堂讲授、教书育人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日志填写及日常停调课和作业布置、批改情况等做出考评。
第10-11周,以系和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,严格检查实验课和校内外实习(实训)的教学内容、授课安排与进度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。
七、第10-11周,检查开学以来教学改革推进、教研活动开展及青年教师培养、学生教学信息员等工作开展情况。
八、第10-11周,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进展情况,研究生硕士预答辩、中期考核等工作,重点检查教育部论文抽检专家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。
九、第10-11周,重点检查研究生日常教学运行秩序。
九、整理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,分类处理并存档。
十、教学秘书结合本院自查结果,汇总情况,形成总结,并反馈相关领导和教师。
2023年11月6日